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印發的《中國(安徽)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省政府決定賦予中國(安徽)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第一批省級經濟社會管理事項89項。賦權區域按照《總體方案》中明確的實施范圍執行。省有關部門和自貿試驗區各片區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做好賦權事項移交和實施工作,確保省級管理事項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一、加強省級統籌。省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主動與自貿試驗區各片區對接,加強業務指導和培訓,完善相關標準和技術規范等,確保賦權事項在自貿試驗區落地落實。涉及使用國家垂直信息系統或需要與國家部委進行業務對接的,要積極做好協調銜接;對委托的事項,要依法簽訂書面委托協議,同時探索通過提供審批專用號章或加蓋審批章的空白格式文本等方式,為自貿試驗區開展工作提供便利。自本決定印發之日起,賦權部門應在30個工作日內與自貿試驗區完成事項移交工作。
二、依法承接實施。自貿試驗區合肥片區、蕪湖片區、蚌埠片區要依法承接實施賦權事項,主動接受上級部門的指導監督,嚴格依法規范辦事。要深入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編制辦事指南,優化服務流程,提高辦事效率,創優“四最”營商環境,為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提供高效便捷服務。
三、推進聯動賦權。合肥、蕪湖、蚌埠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放權是常態、不放是例外”和“全鏈條賦權”原則,參照省級管理事項賦權工作,加快賦予自貿試驗區市、區級管理事項,擴大自貿試驗區管理自主權,增強服務獲得感,推動建立和完善適應自貿試驗區發展需要、符合自貿試驗區特點的行政體制和運行機制。
四、建立權責清單。自貿試驗區各片區要根據省及所在市、區賦權工作情況,及時編制和公布權責清單,配套制定政府權力運行監管細則,提高權力運行制度化、規范化水平。要按照深化“全省一單”工作要求,探索建立自貿試驗區特別清單,推進綜合行政執法,優化公共服務,建設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治理體系。
五、落實監管責任。省有關部門要在充分研究協商的基礎上,逐項制定監管措施,明確監管內容與方式、監管職責與邊界,落實事中事后監管責任;加強賦權事項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定期對承接實施工作開展評估,及時研究解決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自貿試驗區要按照權責一致的要求,嚴格落實承接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責任,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切實提高效率、優化服務、防控風險,確保權力運行順暢高效。
附件:中國(安徽)自由貿易試驗區實施省級經濟社會管理事項清單(第一批)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