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宣城市2021年民生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宣城市2021年民生工程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2021年4月22日
宣城市2021年民生工程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2021年實施33項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1〕24號)要求,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安徽重要講話指示精神,全面落實省委十屆十二次全會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緊緊圍繞“七有”目標和“六穩”“六保”要求,聚焦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扎實推進民生工程,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強化民生工程實施的過程管控,狠抓項目建設質量,全力打造群眾滿意的精品工程,確保優質高效完成年度目標任務,不斷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目標任務
具體見市政府與市直牽頭責任單位、縣市區政府簽訂的《民生工程目標責任書》。
三、主要內容
2021年,省定33項民生工程中,我市實施除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項目(本年度我市無任務)外的32項民生工程。
(一)新增城市社區衛生機構和村衛生室標準化建設、中小學及中職學校教師培訓、城鄉適齡婦女“兩癌”免費篩查、農田建設工程、農作物秸稈產業化利用、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等6項民生工程。
(二)退出水利薄弱環節治理、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資產收益扶貧、健康脫貧綜合醫療保障等4項民生工程。
(三)調整實施黨建引領扶貧工程、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文化惠民工程等8項民生工程。
(四)繼續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出生缺陷防治、“四好農村路”建設等18項民生工程。
四、實施步驟
(一)分解目標任務(2021年4月28日前)。按照省與市簽訂的目標責任書要求,對工作任務和具體指標進行細化量化分解。市直牽頭單位要盡快分解到各縣市區,并由市民生辦匯總后,組織簽訂市級民生工程目標責任書。
(二)制訂實施辦法(2021年4月30日前)。市直牽頭單位依據省級民生工程項目實施辦法,結合我市實際,抓緊分項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三)完善考核體系(2021年6月底前)。圍繞省級民生工程考核要求,制定完善我市民生工程考核細則,強化考核“指揮棒”作用。各縣市區要建立健全民生工程考核體系,市直牽頭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民生工程單項考核辦法。
(四)強化過程管控(2021年12月底前)。堅持問題導向,加強現場督查,對進展較慢、推進困難的工程類項目實行重點調度、精準調度。要實施問題清單管理,加大通報、督辦、約談力度,跟蹤督促問題整改到位。
(五)確保完成任務(2021年12月底前)。精準把握工程類項目和補助類項目重點環節,明確項目時間節點要求,推動工程類項目在確保質量的基礎上早完工,補助類項目及時足額發放,確保完成年度各項目標任務。
五、工作要求
(一)壓緊壓實責任。市財政局(市民生辦)承擔民生工程抓總職責,各項目的市直牽頭責任單位履行主管職責,各縣市區政府履行主體職責,并做到上下貫通、聯動互動。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對標對表目標責任書,細化工作任務,健全責任機制,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做到責任到人、落實到位。
(二)強化資金保障。既要堅持盡力而為,貼近群眾需要,回應群眾關切,不斷提升就業、教育、醫療、社會保障、文化等公共服務供給能力和水平,又要堅持量力而行,確保民生支出與經濟發展相協調、與財力相匹配,把有限資金用在刀刃上,堅決避免脫離實際、寅吃卯糧。
(三)夯實基礎工作。落實特邀監督員制度,建立完善績效評價常態機制,完善民生工程招投標“綠色通道”機制,鞏固建后管養,推動民生工程提質增效。嚴格落實省級民生工程項目績效評價辦法,規范項目運行程序和資料歸集等日常工作,提升精細化管理水平。
(四)加大宣傳力度。完善立體化、多層次、廣覆蓋的民生工程宣傳平臺,不斷創新宣傳方式。強化“安徽民生工程”形象標識應用,持續推進政務公開。充分利用村、社區等基層工作網絡,不斷提升為民服務效率和水平,持續提升民生工程的群眾知曉度和滿意率。